各年级、各专业、各班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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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表彰2016-2017学年在德、智、体、美等方面表现优异的本科员工以及在学风、考风、班风建设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班集体,鼓励广老员工刻苦学习、奋发向上,构建团结、进取的班级氛围,决定开展2016-2017学年本科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综合测评及评优依据
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采取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原则。
2016年以前入校员工按照《tyc8722太阳集团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(校学字〔2009〕6号)、《tyc8722太阳集团员工专业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校学字〔2009〕7号)、《tyc8722太阳集团员工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校学字〔2009〕8号)等文件要求执行。
2016级员工按照《tyc8722太阳集团本科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6〕22号)、《tyc8722太阳集团本科员工奖学金评定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6〕23号)、《tyc8722太阳集团优秀本科员工评选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6〕24号)等2016年新修订文件执行。
先进班级、十佳班级等先进集体的评选按照《tyc8722太阳集团先进班级和十佳班级评选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6〕25号)执行。
二、工作程序
1、各
专业
班级应按照员工素质综合测评文件要求成立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小组,负责本班级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。
2
、员工自评和班级测评后,学院领导小组对测评结果审核研究,在学院公示一周后,报送校员工处。
三、
时间安排
2016-2017学年员工综合素质测评及评优工作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, 9月20日前完成测评工作。
四、几点要求
1、员工素质综合测评是员工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,各
年级专业班级
要加大对员工素质综合测评及评优工作的宣传力度,通过综合测评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员工成长成才的良好氛围。
2、要严格评审条件,确保综合测评和评优工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。结合学校实际,三好员工的评选, 2016年以前入校员工除符合《tyc8722太阳集团员工先进个人评选办法》(校学字〔2009〕8号)规定的条件外,基本素质(D)、课程学习成绩(Z)、素质拓展(N)三项测评积分排名均需在班级前三分之一;2016级员工按照《tyc8722太阳集团优秀本科员工评选办法》(校学字〔2016〕24号)文件执行。
3
、各类个人奖项和先进班级的评奖数量要按照分配的指标执行,“十佳班级”、“十佳班级提名奖”的评选不分配指标,从先进班级中评选产生。员工个人获两项以上(含两项)荣誉称号者,发给两项以上(含两项)荣誉证书,但只发给其中最高奖项的奖金。
tyc8722太阳集团
2017.9.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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